科学普及

综合科普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科学普及 >综合科普

秦皇岛市科普讲师团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3-08-21 | 点击量:267次

第一章 建团目标

第一条 秦皇岛市科普讲师团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要求而组建的,是我市广大科技人员爱岗奉献、务实创新、淡泊名利等优良传统的体现,是用科技知识服务全市大众的有效平台。

第二条 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普及科学技术的服务意识,做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推动者是科普讲师团的宗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性社会工程。要把贯彻落实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作为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实际行动,要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己任推动创新,切实帮助市民提高科学素质,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第三条 秦皇岛市科普讲师团是市科协会同有关部门推荐,由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组成,以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学校、军营为服务点,开展贴近民众不同需求的、不同形式的科技服务,包括生动讲解、互动咨询、现场答疑等。

第四条 秦皇岛市科普讲师团主要工作任务是: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服务内容主要有:大众健康知识、涉农各类实用技术、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疾病防治、企业管理、各类工业专用技术、青少年保护和培养、破除封建迷信、大众化的世界前沿科技知识等。讲师团成立运行,将随着形势发展逐年扩大服务领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秦皇岛市科普讲师团由市科协负责统一管理。

第六条 秦皇岛市科普讲师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联络员一名,组长若干名。讲师团团长由市科协领导担任,副团长二名,由具有一定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科协工作的同志担任,其职责是协助团长进行讲师团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负责协调授课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第七条 加入讲师团,可单位推荐,也可自荐,须填写相关表格,报市科协审核。原则上讲师团成员应具有中高级职称。乡土拔尖人才、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条件。

第八条 拟入团人员在资历审核的基础上,原则上要试讲一次后,方可正式上岗,再颁发聘书。

第三章 活动要求

第九条 讲师团成员的宣讲要求为:准确切题、语言准确、结合实例、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趣味性强,有条件的成员应尽量采用宣讲和多媒体投影演示相结合的方式、图文并茂的形式,用生动的图片及音像资料说明问题。

第十条 讲师团成员的讲稿要求为:围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主题,理论正确,具有一定的科技水平,顺应民众的需求。为保证讲授内容的政策性、科学性,讲稿要求打印后交市科协普及部初审备案。

第四章 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 讲师团的作用是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鼓励科技人员拿出一定时间、一定精力,扑下身子下基层,放下架子为民众,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创新成果、传播创新文化。讲座出行由市科协全程提供服务,市科协对讲师团成员原则上按每一次讲座至少200元(特殊情况另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讲师团成员要服从组织领导,服从计划安排,努力完成每一次被安排的科技讲座和服务任务。

第十三条 讲师团成员每次任务,原则上市科协都要派专人服务,记录讲座的服务内容、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受益人数等,条件允许的作必要的音像记录。统计表由市科协统一设计制作,每次活动完毕,填写完整后交讲师团办公室存档。

第十四条 讲师团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为讲师团成员创造好的学习、交流机会。促进团内各小组、各门类专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 讲师团成员每年要整理好自己的讲稿,做好年度工作小结。

第十六条 讲师团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奖励优秀讲师团成员。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讲师团成员优先参加市科学素质及市科协系统内的所有表彰活动。

第十八条 市科协要注意对优秀讲师团成员事迹的宣传工作,并做好向组织人事部门人才举荐工作。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秦皇岛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