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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基层科普行动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 更新时间:2021-10-29 | 点击量:130次

各县科协:

按照省科协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科协和市财政局研究,并请示省科协同意,将2022年省级项目资金提前到今年评选并专门用于各县基层单位,从而避免以往年份资金指标下达后因各县财政省直管再收回省财政重新下达而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以切实保障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绩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依据

1、支持重点及资金额度。2022年度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支持、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行动、科普信息化等工作,以及其他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次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省财政资金共24万元。

2、奖补对象范围及数量标准。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协发普字〔2012〕12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奖补对象为: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技协联合会必须为县级及以下)、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等基层科普典型。评选数量及奖补标准:基层单位2个,每个奖补金额为1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2名,每名奖补金额为2万元。

二、项目申报和审批

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由实施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各县科协进行推荐,市科协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qhdast.com)和“秦皇岛科普”微信公众号(qhdkepu)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正式发文予以通报。资金数额将报省科协后,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再予拨付执行(将具体明确到各县)。

各县科协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先进典型进行申报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数量要求:每个县推荐先进基层科普典型数量,原则上单位不超过2个,个人不超过2个。

2、申报材料要求:(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包括项目申报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近五年科普工作的奖励证明、协会社团登记证明和年检证明(或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市县科协认定文件)、县区科协推荐的公示证明;(2)科普示范社区申报,包括项目申报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近五年科普工作获奖证明、品牌科普活动简介、近三年科普活动总结和未来三年科普活动计划、县区科协推荐公示证明。申报材料要数据完整、签章齐全、符合逻辑和获奖指标数量要求。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市科协普及部。

3、项目资金预算要求:各申报单位在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要结合科协科普年度重点工作,着重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科普专用资料和设备经费中,要重点突出支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科普信息化建设、农业专家工作站、智慧农技协等内容;科普活动经费中要重点突出面向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薄弱地区提供优质科普资源开展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等科普服务费。在编制资金预算时,“科普专用资料和设备费”不得低于项目整体预算的50%。各获奖补单位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获奖标识,相关制作费用可在项目预算中进行编制。

4、工作及活动要求:每个奖补对象必须要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成立或加入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按照绩效考核要求示范单位辐射受益人数必须大于5000人。

三、项目资金使用方式

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171号)和河北省科协、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5〕110号)的有关规定,项目资金按照“奖励先进、定额补助、定向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使用和管理,用于奖补对象开展基层科普相关工作所需经费。项目实施需要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变更超过原预算的10%以上的,需由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写出书面请示,经县科协审核后,由市科协审批,在正式批复后方可进行变更并执行。

四、评估考核

1、承担“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项目的县科协要切实落实执行主体责任,要将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贯穿于预算编制、推荐公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检查评估等各个环节。2022年6月底前将中期绩效完成情况报送市科协,10 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实施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宣传和推广,确保实施效果,11 月底前将实施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报市科协,12月底前省科协将开展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2、各奖补对象在做好项目实施的基础上,要积极做好、主动配合评估考核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保留详细的支出票据,以及能够证明实施成效的纸质材料、图片(视频)等材料。

3、省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国和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各地的实施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的分配依据。

文中所依据的文件和各种申报表格在“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qhdast.com)下载。

市科协普及部联系人:常玉洁、郑小明  

联系电话:3068277    邮箱:qhdkxpjb@126.com

附: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申报表》;

2、《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预算表》;

3、《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4、《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项目预算表》;

5、《科普示范社区项目申报表》;

6、《科普示范社区项目预算表》;

7、《农村科普带头人项目申报表》;

8、《农村科普带头人项目预算表》。


(备注:除需提交以上表格外,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