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成效和创新主体科普服务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7-07-27 | 点击量:364次各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院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成果科普成效和创新主体科普服务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的通知》" href="/Article/UploadFiles/201707/2017072717183181.doc">河北省科素办《关于转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成果科普成效和创新主体科普服务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