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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5年度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6-01-13 | 点击量:311次

各县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院校)科协、联盟,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科协大力指导下,全市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调动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市科协决定对2015年度科协系统优秀集体和个人推选表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县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院校)科协、联盟,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科协组织,科普基地、农技协。优秀个人为上述单位的专兼职科协工作者和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它特色专项工作和个人,各单位也可视情在名额之外个别推荐。

二、推选名额及推选办法:

1、推选办法:采取各单位推荐或申报,主管领导推荐,由市科协主席、副主席、各部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推优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确认;

2、推选名额:参照往年各单位申报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2015年推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在各县区自荐的基础上,市科协视情况直接推选部分优秀单位或个人。

三、推选申报要求:

1、推选申报工作要按照工作实绩严格掌握。

2、推选优秀集体需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申报优秀个人,需填写《优秀个人申报审批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2)。

3、各县区科协机关工作人员申报优秀不得超过机关总人数的10%(被评为优秀县区科协的科协主席可直接推选为优秀个人,不占单位名额)。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应优先考虑科素成员单位人选。

4、各县区科协统一组织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科协、各科普基地、农技协的优秀(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选,推荐申报材料报市科协普及部,联系电话3068277,邮箱:qhdkxpjb@126.com;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院校)科协、联盟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报市科协学会部,联系电话3068275,邮箱:qhdxhb@126.com;

5、相关表格在市科协网站(http://www.qhdast.com)下载。

6、报送时间:推选申报工作截止到2016年1月19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15年度数额分配表

2、优秀个人申报审批表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