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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3-12-09 | 点击量:273次

各县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院校)科协,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科协大力指导下,全市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调动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市科协决定对2013年度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县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院校)科协,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科协组织,科普基地、农技协。同时,对特色专项工作给予表彰奖励。先进个人为上述单位的专兼职科协工作者和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及评选办法:

1、表彰采取单位申报,依据评先标准,由市科协主席、副主席、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比的办法评选;

2、表彰名额:参照往年各单位申报和表彰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2013年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评选申报工作要按照“评先标准”(见市科协[2003]7号文)严格掌握。

2、申报先进集体需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2)。

3、各县区科协机关工作人员申报先进不得超过机关总人数的30%(被评为先进县区科协的科协主席可直接评为先进个人,不占单位名额)。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应优先考虑科素成员单位人选。

4、各县区科协统一组织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科协、各科普基地、农技协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申报材料报市科协普及部,联系电话3068277,邮箱:qhdkxpjb@126.com;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院校)科协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报市科协学会部,联系电话3068275,邮箱:qhdxhb@126.com;

5、相关表格在市科协网站(http://www.qhdast.com)下载。

6、报送时间:评选申报工作截止到2013年12月15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13年度表彰数额分配表

2、先进个人审报审批表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