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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3-10-08 | 点击量:302次

各县区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和科普工作者投身科普工作,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按照《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秦科协[2012]47号)的规定,市科协(市科素办)决定开展第二届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另我们将择优推荐上报做为省科协、省人社局、省总工会评选的第五届“河北省科普事业贡献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按照《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的五类人员和第四条规定的评选条件执行。推荐评选的重点要放在基层,各级科协工作人员原则不超过评选人数的30%。

二、 推荐和表彰名额

各县区科协、各县区科素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院校科协为推荐单位。由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择优评定。表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名。

三、 有关要求

1、为体现推荐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被推荐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上报的推荐材料要附有一份公示照片。

2、推荐呈报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部门的意见。

3、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市科协将聘请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秦皇岛市科协普及部,负责整理、审核推荐材料和提出推荐名单。

4、被推荐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申报审批表》(附件1)3份;

(2)打印撰写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3份(并附电子版),以往获奖证书原件照片及复印件1份,并附相应表彰决定一份。

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张6-8分钟的个人科普事迹视频光盘,画面要清晰,视频文件应被暴风影音等通行的播放器兼容。

5、所有材料10月20日前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普及部,地址:海港区文化路347号,联系电话:3068277,电子信箱:qhdkxpjb@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秦皇岛市科普事业贡献奖申报审批表(点击下载)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秦皇岛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