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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3-09-06 | 点击量:293次

秦科协〔2013〕51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有关单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造就一批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作出新的贡献。根据《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今年进行第九届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年龄要求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条例》要求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报送如下材料:

1、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三份。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合推荐,其中本单位一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两名。

3、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证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必须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著作附样书一部。

4、被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应有具体事例(不超过1000字)并加盖公章。

被推荐候选人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三册)。

5、秦皇岛市第八届青年科技奖审批表一式三份(单附)。

以上各材料均用A4纸张,凡不符规定的报卷概不受理。(表格可从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网http://www.qhdast.com下载)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需要发送至市科协学会部邮箱qhdxhb@126.com。

三、各推荐单位应根据候选人专业按以下10个学科组进行申报:

1、数理学科;2、力学与机械;3、地球与生物科学;4、化学与化工;5、光电技术与自动化;6、信息工程;7、材料科学;8、农林水牧渔;9、医药食品卫生;10、其他。

四、评选条件:

1、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的评审条件,严格按照"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2、推荐候选人应尽量向基层倾斜。

3、已获此项荣誉称号者再次申报时,需要新的成果和业绩,不得重复使用原材料。

五、推荐程序:

1、各县区的推荐工作,由县区科协牵头,组织部、人社局共同承办。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评人员经评审后按名次排序上报推荐。

2、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由各主管局委与市科协所属相关学会或科协组织共同评审推荐。

3、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及军队参评人员的材料经所属单位组织部门同意并盖章后直接报送市科协。

4、大、中、专院校的参评人员,经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市科协。

六、截止日期: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其材料务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市科协学会部,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068275 联系人:侯芳王宁

地址:文化路347号 邮编:066000

附:

1、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条例

2、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3、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意见表

5、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审批表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