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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3-07-30 | 点击量:1515次

中共秦皇岛市委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秦发〔2012〕2号

(2012年1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国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冀发[2004]25号)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1、科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工作者是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主要继承者和传播者,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系,通过科协组织把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重视科协工作,使科协工作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科协是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具有学科齐全、人才荟萃、网络健全、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在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用科技推广、学术交流和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已涉及农村、城镇社区、企事业、学校等多领域、多层次,覆盖农、林、水、工、医等多学科、多部门。在实施科教兴市、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施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发挥好科协在推动全市科技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3、加强和改进科协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经济建设离不开科学技术,离不开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离不开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团结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中的先锋作用,加强科技推广运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既是科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滨海名城的客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出发,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科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支持科协更好地发挥在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科技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科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充分发挥科协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支持科协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的科技咨询和论证,参与经济、社会、科技、科普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充分发挥科协“智囊团”、“人才库”的优势,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科协及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统一简称为“学会”)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和学术交流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要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影响长远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战略研究,为制定中长期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和科学依据;要围绕我市的重大建设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论证,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建议;要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工程咨询、技术咨询和管理咨询,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

5、充分发挥科协在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和所属学会的网络优势,围绕主导产业、骨干行业中的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产业化发展,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重点课题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推进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要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为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贡献力量。要继续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等一系列科技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6、充分发挥科协在普及科学技术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明确指出,各级科协组织是科学技术普及的主要社会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科普活动的领导,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推动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提升。各级科协要认真履行《科普法》赋予的法律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基层科普组织的管理和活动指导,鼓励和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的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要按照“科普益民”的总体要求,围绕市民需求,深入开展以“倡导科学生活、建设文明社区”为主题的城市科普活动,积极创建科普示范社区和城市科普教育基地。深入组织开展好全国科普日、科技宣传周、科技下乡和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系列性、综合性的科普活动。

7、充分发挥科协在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意见(冀发[2008]6号),支持并参加科协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素质行动,按照《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厅、、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秦办发[2011]22号)的要求,实施好科学素质“五大行动”和“五大基础工程”,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协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化科学素质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类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以推进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建设,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市、县、乡各级党校在进行干部培训中,要有计划地安排科学素质教育课程。教育部门要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后备力量。科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8、充分发挥科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农科教结合,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契机,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培育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抓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建设,大力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科协要抓紧成立市级农技协联合会,并指导各县区同步成立农技协联合会,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健康发展,为各级农技协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搭建沟通与协作平台。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税务、民政等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简化服务程序和办事手续,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各涉农部门要在技术、人才、信息、生产资料经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技术咨询和市场信息,培训骨干,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科普惠农服务中心(站、网)建设,并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科协要扎实抓好科技下乡活动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村培养更多的科技致富能手、技术骨干和带头人;要大力推进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兴农示范园等示范点建设,提升科普示范效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9、充分发挥科协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科协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发现、培养、推荐和激励科技创新人才,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新风尚,在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做出新贡献。要建设适应我市产业需求、具有我市特色的人才库,适时提供人才信息服务。按照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发挥好市科协所属科技干部进修学院和学会的继续教育功能,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继续教育体系,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要求。要通过继续教育和国内外进修培训等方式培养人才,通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发现人才,通过表彰奖励激励举荐人才,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造就后备人才,通过农村技术培训培养农村适用人才,努力促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全面实施。

10、充分发挥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协要认真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协工作的主要标准,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与党委、政府之间建立起畅通、和谐的沟通渠道。市科协要建立科技工作者联谊会议制度,进一步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秦皇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科普事业贡献奖”的评比表彰工作,要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不断完善科技领军人才的举荐机制,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要通过“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倡导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技术、培养科技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科协作为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主要代表的作用,加强与国外科技团体、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境外培训和各种形式的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吸引港澳台科技团体、海外留学人员和华裔科学家来秦皇岛创业,以多种形式为我市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不断加强各级科协组织建设

11、切实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的群众工作和国家科技工作的大局出发,全面认识和把握科协组织所具有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把加强科协组织建设纳入工作目标。各县(区)要按照《中国科协章程》规定独立设置科协机构,依法履行科协职责。县(区)、乡(镇)两级科协要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乡镇、村(居)委会和社区科普协会或科普小组。按照“哪里有科技工作者,哪里就有科协组织”的要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及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及其事业单位都要建立科协组织。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先导,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逐步建立起科协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

12、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科协所属学会是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学会组织建设工作。支持科技工作者按照有关章程组建专业性、行业性或跨学科、跨行业的综合性学会。要按照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在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深化学会改革,建立和完善学会的自主、自强和自律机制,规范学会管理,发挥其在专业资质认证、职业资格培训和科技成果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学会创新能力和活力,增强对广大会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对学会的监督管理。学会挂靠单位要重视学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支持学会依法按章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帮助学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学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科协作为科学技术类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机构,要依法全面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对所属学会的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学会的健康发展及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13、全面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科协领导班子。选拔和培养年富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科协领导岗位,形成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梯次年龄结构。县(区)科协要配备适应当前科协工作实际的人员编制,以利于科协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村党支部、村委会(社区)要加强科协工作力量,明确人员负责联系科协工作。要加大对科协干部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培养选拔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科协干部到党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到发达地区和上级党政部门挂职锻炼。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提拔条件的优秀年轻科协干部和优秀科技工作者,重点考虑提拔使用,使科协成为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和培养输送科技管理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管理的组织体制和活动方式,努力把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民团体。

14、努力加强科协组织自身建设。各级科协组织要按照“三服务一加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定位,“搭建平台、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科协工作的新思路、新内容和新举措,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要加强科协机关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做他们的知心人、贴心人,把科协真正建成“科技工作者之家”。要不断加强科协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站、期刊、报纸等现代化传媒做好科学普及和信息宣传工作,搭建起科协组织与广大科技工作者之间沟通与交流的平台。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科协工作的领导

15、切实把加强和改进对科协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科协及所属团体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各县(区)和乡镇党委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科协工作,县(区)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科协工作,县区常委会及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区)科协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参加同级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责。各级党委或政府召开的科技、经济等重要工作会议要吸收科协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要重视科协工作,支持科协开展科学普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普设施建设等工作。支持科协组织发挥好联系、服务、教育科技工作者、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16、支持科协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科协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级科协要充分发挥代表大会、全委会及其常委会的作用,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努力形成科学、民主、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团体领导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同时,要按照《章程》规定及时进行换届。2007年以来尚未按照科协《章程》召开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县(区)科协,要在2012年初结合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提前安排完成换届工作。各级学会也要按照各自《章程》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17、支持科协及所属学会履行各种社会职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科协及其所属学会人才荟萃、学科齐全、地位超脱的优势,支持科协履行社会职能。一些与科协性质相关的工作要吸收科协参加。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科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协科协界委员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参政议政的作用。在制定科技、教育政策时,要充分听取科协及科技人员的意见。市、县(区)科协及其所属学会要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征文、竞赛、论坛等多种形式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8、为科协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将科协事业费、科普活动经费和学术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投入。自2012年起,市财政将科普专项经费按每年人均不少于0.3元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科普专项经费逐年增长的机制。各县区财政也要按照科普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安排落实好科普经费,财力状况较好的县区要努力达到市级水平并有所增加。县(区)、乡(镇)财政要为实施“科普惠农服务中心(站、网)”、扶持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科普画廊、科普书屋等工作和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企事业单位也要在经费上支持本单位科协开展活动,为科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鼓励科协及其学会从事公益性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服务活动,财政、税务等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给予扶持。各级各部门要支持科协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公益性科普事业的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或捐赠款物发展科普事业。各级各部门对科协开展的科技咨询、科技司法鉴定服务活动要给予政策优惠,不断促进我市科技咨询业、科技司法鉴定业的发展。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要与科协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并对科协的工作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携手为全市的科技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19、切实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技馆、中小学校科普设施、科普画廊(橱窗)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为开展各项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阵地和设施。有关部门要全面支持秦皇岛市科技馆建设,争取“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县(区)也要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相应的科普场馆。要充分整合并发挥现有科技、教育、文化等科普设施的作用,开展科普教育活动。要发展完善以科研机构、企业、工业园区、博物馆、图书馆等为依托的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并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旅游景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注重加强科普功能,依靠科普打造品牌。乡镇(社区)也要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科普设施的重要作用。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我市全民参与的社会化科普氛围,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

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科协及学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市属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本意见,联系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落实。市科协要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贯彻执行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